2015年5月18日至22日,青岛市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在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本次培训班为期四天,由青岛市委统战部、市宗教事务局和市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受训学员包括本市五大宗教团体秘书长以上人员和五大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
青岛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宗教事务局局长方妍在开班仪式上作动员讲话,代表市委市政府和社会主义学院欢迎各位学员,并带头参加了本次培训。方局长在动员讲话中强调,这次培训十分重要,是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两件事放在一起办,重点是学习和讨论“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方局长建议,通过本次学习培训,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要在四个方面切实做到带头作用:一是做政治上坚定地带头人,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引导信众理解信仰与现实的关系;二是做学法、守法的带头人;三是做遵守宗教教规的带头人;四是做服务社会的带头人。
本次培训共安排了八场讲座,包括“坚持正信,远离邪教”、“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漫谈”、“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旅游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培训”、“依法治国的根本——宪法”、“做和谐宗教场所的实践者”、“青岛市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课程安排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使学员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培训期间,还专门就“国法与教规的关系”问题进行了热烈的分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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