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本书作者龙遵,明代人,生平事迹不详。自称皆春居士,是一个没有出家的佛教徒,从本书的内容中也可以看出其所受佛教的影响。
书名“绅言”,绅字有约束的意思,由此可以看出作者的意图,就是说,“饮食男女”之事,应该有所约束节制,不可放纵,不能过度。本书作者只是编纂,而不是创作,他编选了历代有关这方面的言论,没有自己的思想体系,只能从取舍中看出他的思想倾向来。作者约束节制的意图是正确的,但是,是否完全体现了这种意图,却值得商榷了。
全书有儒、道、释三教合一的思想,引言中就引用了三教的言论。全书的选材也以此为准则,将历来三教著名人物的事迹言论作为本书的内容。选材不分时代先后,也不管内容是否典型,不避忌重复嗦,作者自称“不择醇疵”,内容比较庞杂。儒家如《礼记》、孔子、孟子、周敦颐、程颐、程颢、朱熹、陆九渊、王守仁等宋明理学家,以及一些信奉儒家的官宦读书人等等的言论。释家包括佛、佛经、菩萨、禅师、高僧、居士等的言论。道家有老子、至人、真人、仙姑等的言论。全书分两大部分,一是饮食绅言,一是男女绅言。在第一部分中,作者反对杀生,主张素食,提倡节约,同时要求戒酒。第二部分各教意见不一致,儒家要求节制情欲,而释、道两家则主张禁绝情欲。不要多吃大鱼大肉,不要酗酒,不要放纵情欲,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说过了头,由约束变成禁绝,就走向了谬误,这正是本书的缺点。《男女绅言》有一段论述节欲的文章,指出一年中农历四、五、六、十、十一这五个月,一个月中初八、初九前,二十二、二十三以后的日子;每一天中刮风、下雾、雷电、虹霓出现……等时刻;或者遇到怒、恐、悲、忧之事,是人体最虚弱的时候,应该杜绝房事。这段话,极有参考价值。而孙仙姑助人修炼的诗,主张“十岁童子正好修”,等到成年以后,“元阳耗散尽”,好似“芝麻压尽油”,就晚了。作为劝人修道,可以理解;如果要人绝欲,就不能提倡了。
引
食色根于所性,淫杀谓之恶业①。二者事本粗鄙,而关涉甚大,迹似浅近,而克治为难。儒曰:“饮食男女②为切要,从古圣贤,自这里做工夫。”释曰:“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出三界③者无有是处。”玄④曰:“病从口入,福从色败,子若戒之,命同天在。”究心三教而不透此关,未有能得者也。况杀生恣味,好色丧真⑤,机元相因,势更助发⑥。纵欲体瘵⑦,思补肥甘,多食气昏,欲为魔祟,迷则同迷。能甘淡薄,欲火不然⑧。常持净戒⑨,粗粝亦美,悟则同悟矣。鄙人气弱多病,于此尤惧。归田暇日,流览往集,漫拾警语,类记成编,不择醇疵(10),亦鲜伦次,聊自省鉴,以代书绅云尔。至若入微工夫,诠注所不能及者,孰从而书之也哉!虽然,太上忘形(11),真心无相(12),舍置源本而辨清浊于支流抑末矣。谓兹非赘辞不可也。他日高明,肯以之覆酱瓿(13)否!皆春居士书。
【注释】
①业:佛教名词。指身、口、意三方面的活动,称为“三业”。这些“业”又分为善、不善、非善非不善三种。佛教认为业发生后不会消除,它将引起善恶等报应。
②饮食男女:犹言食、色。《礼记·礼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③三界:佛教名词。一、欲界,为食欲和淫欲特盛的众生所住的世界。二、色界,住在欲界之上,已离粗欲而只享受精巧境象的众生所住的世界。三、无色界,更在色界之上,为离物质享受而只有精神存在于定心状态中众生的世界。
④玄:指道家。
⑤真:真元,元气,精神。
⑥机元:机,发动所由;元,始也。
⑦瘵(zhài):病,又专指肺病。
⑧然:同“燃”。
⑨净戒:清规戒律。
(10)醇疵:精粹与瑕疵。
(11)太上忘形:太上,至大至尊之意。在太初、太易之上,宇宙形成之前原始混沌状态。忘形,无形。
(12)真心无相:真心,指人的本性。
(13)瓿(bù):古代陶器,圆口深腹圈足,用以盛酒或水。
【译文】
食欲和色欲乃是人的天性,好色杀生是一种恶业。这两件事本来粗鄙,但是牵涉的事却很大,事迹很浅近,但要克服治理却很难。儒家说:“饮食男女之事非常重要,自古以来的圣人贤者,都从这里下工夫。”佛家说:“如果不断绝色欲和杀生,那就出了人世三界而没有这样的地方了。”道家说:“病从口入,福分因好色而败坏,你如果能够戒掉,寿与天齐。”潜心研究三教而不能参透这一关,是不可能有所收获的。何况杀生肆意满足口腹之欲,贫恋女色而丧失真元,两者互为因果,势必更加互相助长。放纵肉欲,必然得病,因而想要吃些肥美甘甜的食品来补养身体,但多吃使人精气昏浊,淫欲作祟使你入魔,既迷于饮食又迷于女色。如果甘心粗茶淡饭,欲火就不会点燃。如果经常遵守清净无为的戒律,就会安于粗粝的饮食,从贪恋女色和满足食欲中同时醒悟过来。本人体弱多病,对于饮食男女之事尤其害怕。辞官回到家乡,有空闲时翻阅过去的书籍,随手摘录有关警句名言,分门别类编成此书,不分精粹瑕疵,也不管先后次序,聊以自我醒悟鉴戒,以代替约束自己的铭言。至于一些精细入微的地方,诠释注解所不能达到的,又从何写起呢?虽然,太上忘形,真心无相,放弃源流根本而在支流中辨别清浊,这不是舍本逐末吗?说这些不是多余的话是不可以的。他日有高明的人,愿意用此书覆酱菜坛子吗?皆春居士题识。
饮食绅言 一
东坡居士①在黄州,尝书云:“自今以往,早晚饮食不过一爵②一肉。有尊客则三之,可损不可增。召我者预以此告:一曰:安分以养福;二曰:宽胃以养气;三曰:省费以养财。”
【注释】
①东坡居士:苏轼(1037—1101),北宋文学家、书画家。曾因“谤讪朝廷”罪贬官黄州。
②爵:古代酒器。
【译文】
苏轼在黄州时,曾经写道:“从今以后,早晚的饮食不超过一杯酒,一样肉。如果有尊贵的客人,就增加三倍,可减不可增。有召请我的,也预先告诉他:这样做,第一,守本分可以增加福气;第二,使肠胃宽舒能够培养胸中浩然之气;第三,节省费用可以积蓄财富。”
范文正公①曰:“吾夜就寝,自计一日食饮奉养②之费,及所为之事,果相称则鼾鼻熟寐。或不然则终夕不能安眠,明日必求所以补之者。”
【注释】
①范文正公:范仲淹(989—1052),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有《范文正公集》。
②奉养:供养,赡养。
【译文】
范仲淹说:“我晚上睡觉,自己默默计算当天供养饮食的费用,和所做的事,如果与自己的身份、财力相称,就能酣然熟睡;不相称,就整个晚上睡不好,想第二天一定要找出补救的办法。”
饮食绅言 二
范仲①座右戒曰:“凡吃饮食,不可拣选去取。”
【注释】
①范仲:字之长,宋华阳人,家世清贫,以翰苑出守豫章,谒见圆通禅师,酬答有悟,嗣其法,自号孜卢居士。
【译文】
范仲的座右戒言说:“凡是吃喝饮食,不可以挑肥拣瘦,避粗就精。”
李若谷①为长社令,日悬百钱于壁,用尽即止。东坡谪齐安②,日用不过百五十,以竹筒贮,不尽者待宾客。《与李公择③书》云:“口腹之欲,何穷之有。每加节俭,亦是惜福延寿之道。”
【注释】
①李若谷:字子渊,宋丰人,举进士,仁宗时累官资政殿大学士。
②齐安:郡名,今湖北黄冈县西北。
③李公择:李常,字公择,宋建昌府人,哲宗时累官御史中丞。
【译文】
李若谷在长社当县令,每天在墙上挂一百铜钱,用完为止。苏轼贬官齐安,每天不过用一百五十个铜钱,用竹筒装着,没有用完的留着招待客人。他在《与李公择书》中说:“饮食的欲望,永远也无法满足的。每天加以节约,这也是爱惜福分和延长寿命的好办法。”
饮食绅言 三
郑亨仲曰:“吾平生贫苦,晚年登第,稍觉快意,便成奇祸。今学张子韶①法,要见旧②盐风味其长久。”
【注释】
①张子韶:张九成,字子韶,宋钱塘人。
②(jī):切碎的腌菜或酱菜。
【译文】
郑亨仲说:“我一生清贫困苦,到了晚年才考中进士,稍微觉得高兴一些,但立刻又遭到了出人意外的灾祸。现在学习张子韶的办法,总要显示家常盐风味,乃是长久之计。”
范忠宣公①平生自奉养无重肉,不择滋味粗粝。每退食自公,易衣短褐②,率以为常。自少至老,自小官至大官如一。亲族子弟有请教者,公曰:“唯俭可以助廉,唯恕可以成德。”
【注释】
①范忠宣公:宋范纯仁,范仲淹次子,字尧夫,卒谥忠宣。
②褐(hè):兽毛或粗麻制成的短衣,古时贫贱者所服。
【译文】
范纯仁一生日常生活从来没有大鱼大肉,不选择滋味的好坏粗细。每天从官中衙门里回家吃饭时,换上粗布短衣,这样习以为常。从年轻到年老,从做小官到做大官,都是这样。亲戚族人中的子弟后辈为请教,他说:“只有省俭可以培养清正廉洁的品质,只有宽厚忠恕可培养崇高的品德。”
饮食绅言 四
张庄简公①性素清约,见风俗奢靡,益崇节俭,以率子孙。书屏②间曰:“客至留馔,俭约适情,肴随有而设,酒随量而倾。虽新亲不抬饭③,虽大宾不宰牲。匪直④戒奢侈而可久,亦将免烦劳以安生。”
【注释】
①张庄简公:未详。
②屏:屏风。③抬饭:未详。
④直:特,但。
【译文】
张庄简公的性情素来清廉节俭,看到当时社会风气十分奢侈靡费,越发推崇节约俭省,以作为子孙的表率。他在屏风上写道:“客人来了留饭,根据情况适当节约,菜肴肉食根据现有的安排,酒根据酒量倾倒。虽然是新结的亲戚,也不安排酒宴;虽然是贵客来临,也不宰杀牲口。这不但可戒除奢侈之风,使家计持久,也将会免去烦恼劳累,安然生活。”
王公曾①与孙冲②同榜③。冲子京谒公,公留吃饭,饬④子弟云:“已留孙京吃饭,安排馒头。”馒头时为盛馔矣,公饬安排,则非常家饭可知。韩公亿⑤与李公若谷同游汝州,赵太守请李为门客,尤敬待韩。每韩至,令设猪肉,李常简戏云:“久思肉味,请兄早访。”太守礼门客,虽猪肉亦不常设,古人节俭若此。今以馒头猪肉为粗食,恒用,何哉?唐高钱侍郎兄弟三人,俱居清列,非速客不二羹⑥,夕饭惟食卜匏⑦,所以簪缨⑧济济,显融久长。杜祁公⑨为相,食于家,一面一饭,天性清俭,在官不然官烛,油灯一注,荧然欲灭,对客清谈而已。故年逾八旬,寿考终吉。李德裕(10)奢侈,一杯羹费钱三万,晚有南荒之谪。寇莱公(11)少年富贵,不点油灯,夜宴剧饮,烛泪成堆,晚有南迁之祸。人皆以为奢报,信矣。岂惟臣哉!天宝(12)中贵戚相竞进食,珍羞(13)毕集,失国出奔,至咸阳,日中未食,杨国忠市胡饼(14),民献粝饭杂以麦豆,皇孙手掬,未饱而泣。天子不能无暴殄(15)之报,而况吾人乎。
【注释】
①王曾:字升伯,宋赵州平棘人,累官至韩林学士。
②孙冲:字孝先,宋青州益都人,封沂国公。
③同榜:指同榜中进士。
④饬(chì):饬令,上级命令下级。
⑤韩亿:宋雍丘人,字宗魏,仁宗时累官至尚书左丞,以太子少傅致仕。
⑥ (zì):大块肉。
⑦卜匏:萝卜、葫芦瓜。
⑧簪缨:古时达官贵人的冠饰,用来把冠固定在头上。
⑨杜祁公:杜衍,字世昌。宋越州山阴人,曾任宰相,封祁国公。
(10)李德裕(787—850):唐大臣,李吉甫子,出身世家,唐武宗时居相位,后遭牛僧儒派打击,贬崖州司户而死。
(11)寇莱公:寇准(961—1023),北宋政治家,曾两次出任宰相,封莱国公,后被贬逐到雷州,死于南方。
(12)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
(13)珍羞:亦作“珍馐”,贵重珍奇的食品。
(14)胡饼:烧饼。
(15)暴殄(tiǎn):暴殄天物的简称,残害灭绝天生之物。今指任意糟蹋物品。
【译文】
王曾与孙冲是同榜进士。孙冲的儿子孙京拜见王曾,王曾留他吃饭,命令自己的子弟说:“已经留孙京在家里吃饭,安排吃馒头。”馒头在当时是美味,王曾下令安排,就可知不是家常便饭了。韩亿与李若谷一起游幕汝州,赵太守请李若谷做门客,尤其敬重韩亿。每当韩亿来衙门时,就命令准备猪肉。李曾经写信给韩开玩笑说:“想吃肉很久了,请老兄早日来拜访。”太守敬重门客,虽然是猪肉也不常吃,过去的人节约俭省到如此地步。现在认为馒头、猪肉是粗劣的食物,经常食用,这是为什么呢?唐高钱侍郎兄弟三人,都位居高官,但是,非请客不动肉荤,晚饭仅吃萝卜、葫芦,所以才簪缨济济,多人做官,家族长久显赫融和。杜祁公做宰相,在家吃饭依然是饭食面条。生性喜欢清淡俭省,在官却不点官烛,仅用一盏小油灯,灯光如豆,闪烁不定,与客人相对而坐,闲聊而已。因此,年过八十,健康长寿,无病而终。李德裕骄奢淫侈,一杯羹汤,用钱三万,晚年贬官岭南。寇准年轻时就高官厚禄,富贵之极,晚上不点油灯,通宵达旦地寻欢作乐,蜡烛烧熔成泪,滴成一堆一堆的,到晚年也贬谪雷州半岛。人们都认为奢侈必有报应,这是真的。但是,难道只有为臣的才如此吗?唐天宝年间,皇帝贵戚相互竞赛,向宫里进献食品,一时山珍海味全都上了餐桌。到了安史之乱,长安失守,他们出走到咸阳,至中午没有吃饭,杨国忠去买烧饼,老百姓献上了粗糙的麦豆饭,皇孙用手捧着吃,因为没有吃饱而哭泣。贵为天子,也不可能因为糟蹋食物而不受到报应,何况是我们一般人呢。
饮食绅言 五
司马温公①言其先公为郡牧判官,客至未尝不置酒,或三行②,或五行,不过七行。酒沽于市,果止梨栗枣柿,肴止脯③醢菜羹,器用瓷漆。当时士夫家皆然,会数④而礼勤,物薄而情厚。近日士夫家酒非内法⑤,果非远方珍异,食非多品,器皿非满案,不敢作会。尝数月营聚,然后发书,风俗颓弊如是。公在洛文潞公⑥范忠宣公约为真率会,脱粟一饭,酒数行,诗云:“随家所有自可乐,为具更微谁笑贫。”惜富养财,有补风化不小。
【注释】
①司马温公:司马光(1019—1086),北宋大臣,史学家。宋陕州夏县人,封温国公。
②行:通“巡”,遍也。
③脯:干肉。醢(hǎi):用肉、鱼等制成的酱。
④数(shuò):屡次,频繁。
⑤内法:皇室宫廷秘法。
⑥文潞公:文彦博(1006—1097),北宋大臣,曾任宰相,封潞国公。
【译文】
司马光的父亲做郡太守的佐官,客来了没有不设酒招待的,或三遍酒,或五遍酒,但不超过七遍。酒是从街上买回来的,下酒的果品只有梨、栗、枣、柿之类,菜肴只有干鱼,鱼、肉做的酱,器皿用瓷器和漆器。当时读书做官的人家都是这样,聚会频繁而礼节周到,吃的东西平常而情意深厚。近来士宦之家,不是宫廷秘法酿造的酒,不是远方珍贵奇异的果品,不是各种各种的菜肴,器皿不是摆满一桌子,就不敢主办聚会。经过几个月的准备,然后才发出请柬,风俗败坏到如此地步。司马光的父亲在洛阳与文彦博、范纯仁做真挚坦率的聚会,吃糙米饭,酒只数巡,赋诗道:“随着自己家里有的东西宴客自然可以作乐,那些器具虽然很粗糙谁敢笑咱们贫穷?”那才是真正的爱惜富有增加财力,可以补益风俗教化。
仇泰然①守四明,与一幕官相得。一日问及“公家日用几何”,对曰:“十口之家,日用一千。”泰然曰:“何用许多钱?”曰:“早具少肉,晚菜羹。”泰然惊曰:“某为太宋,居常不敢食肉,只是吃菜。公为小官,乃敢食肉,定非廉士。”自尔见疏②。予尝谓节俭之益,非止一端。大凡贪淫之过,未有不生于奢侈者。俭则不贪不淫,是可以养德也。人之受用,自有剂量③,省啬淡泊,有久长之理,是可以养寿也。醉浓饱鲜④,昏人神志。若疏食菜羹,则肠胃清虚,无滓无秽,是可以养神也。奢则妄取苟求,志气卑辱。一从俭约,则于人无求,于己无愧,是可以养气也。故老氏以为一宝。
【注释】
①仇泰然:仇,宋益都人,字泰然。
②见疏:受到疏远。
③剂量:药物、毒物、生物制品等被用于物而能发挥一定作用的分量
④鲜:生鱼,新鲜的肉。
【译文】
仇泰然在浙江宁波府当太守,与手下一个幕僚非常要好。一天问他“你家日常费用要多少”,回答说:“我家十口人,每天用一千钱。”泰然说:“为什么用这么多钱?”回答说:“早上买点肉,晚上吃菜羹。”泰然吃惊道:“我做太守,平常不能吃肉,只是吃蔬菜。你做小官,就敢吃肉,一定不是廉洁的人。”幕僚从此以后受到疏远。我曾经说过,节约俭省的好处不仅仅只有一个方面。大凡贪婪淫荡的过错,没有不是从奢侈开始的。节俭就不会贪婪淫荡,这是可以培养一个人的道德品质的。人一生的享受,是有一定限量的,节省吝惜,不求名利,福分自有长久的道理,这是可以延长人的寿命的。饱食鱼肉,酒醉醺醺,使人神志不清。如果饮食清淡,就肠胃清洁虚空,没有污秽渣滓,这就可以使人的精神大振。奢侈就会擅自索取,苟且追求,人的志气就很卑下,深到屈辱。一旦勤俭节约,就无所求于他人,自己心里也不会惭愧,这是可以培养胸中浩然之气的。所以道家认为这是一个宝物。
饮食绅言 六
佛言受即是空,谓受苦受乐,及一切受用也。如食列数味,放箸即空矣。
【译文】
佛家说:受用就是空虚,包括所谓受苦、受乐,以及一切受用在内。如食品摆列了几种,放下筷子就什么也没有了。
经云:“若食足矣,更强食者,不加色力,但增其患,是故不应无度食也。”
【译文】
佛经说:“如果吃饱喝足了,再勉强进食,不会使人改变容颜,增加体力,只增加你的病患而已。所以,不应该毫无节制地进食。”
“四百四种病,宿食为根本。”“凡当得病,先宜减食。”
【译文】
“四百零四种病,滞食是最根本的原因。”“凡是得了病,首先应该节食。”
断际禅师曰:“有识食①,有智食。四大之身②,饥疮为患,随顺给养,不生贪著,谓之智食;恣情取味,妄生分别,难求适口,不生厌离③,谓之识食。”
【注释】
①识食:佛家语。四食之一,地狱之众生及无色界之诸天,皆元段食之三食。只以识持体,故名识食。四食:长养支持身命者名食。食有四种,《唯识论四》曰:“食有四种,一者段食,二者触食,三者意思食,四者识食……此四者能持有情身命,全不坏断,故名四食。”
②四大之身:佛家语。构成物质世界的四大元素,即地大、水大、火大、风大,略称“四大”。佛教认为人身也是由此“四大”组成,故称人身为“四大之身。”
③厌离:佛家语,谓厌恶尘世痛苦而求出脱也。
【译文】
断际禅师说:“有识食,有智食。‘四大之身’的人体,当饥饿为患的时候,顺从所供给的而进食,不产生贪婪和积贮的心理,这叫做智食。任情肆意进食美味,非分区分美恶,难以求得适合自己口味的食品,也不生出厌恶离开的心理,这叫做识食。”
饮食绅言 七
多食之人有五苦患:一者大便数,二者小便数,三者饶睡眠,四者身重不堪修业①,五者多患食不消化。自滞苦际。日中后不食有五福:一者灭欲心,二者少卧,三者得一心,四者无有下风②,五者身安稳,亦不作风③。
【注释】
①修业:治营家业,研习学艺。
②下风:谓居人下风。又指风向的下方。
③作风:作,发作。风,中医指病因,为“六淫”之一,即风、寒、暑、湿、燥、火。
【译文】
饮食过量的人有五种苦处:一是大便次数多,二是小便次数多,三是老想睡觉,四是身肥体重不能很好工作,五是多患消化不良症,自己滞留在苦难之中。中午之后不进食有五种好处:一是可以去掉色欲之心,二是可以少睡觉,三是能够专心致志,四是不居人下风,五是身体安稳,也不发作中风之病。
闻至人①云:“人生衣食财禄皆有定数②,若俭约不贪,则可延寿。奢侈过求,受尽则终。譬如有钱一千,日用一百,则可十日,曰用五十,可二十日。若恣纵贪侈,立见败亡。一千之数,一日用尽,可不畏哉!或曰“奢侈而寿长者何也?盖当生之数多也。若更廉俭,则愈长也。”
【注释】
①至人:古代用以指思想道德达到最高境界的人。
②定数:犹定命,迷信者谓人世祸福都由前定。
【译文】
闻至人说:“人的一生,衣服、食品、财产、禄位,都是命中注定,有一定数量。如俭省节约,不贪婪,就可以延长寿命。过份追求骄奢淫逸的生活,受用完了就命归黄泉。比如有一千个钱,每天用一百,就可以用十天,每天用五十,可以用二十天。如果放纵自己,任意挥霍浪费,就会立刻败落消亡。一千个钱的大数目,一天用完,岂不非常可怕吗?也许有人说,既奢侈又长寿,这是为什么?都是因为他生命之中该享受的也多,如果更加廉正节俭,那么他的寿命就更长了。”
饮食绅言 八
尹真人①曰:“三欲者,食欲、睡欲、色欲。三欲之中,食欲为根。吃得饱则昏睡,多起色心。止可吃三二分饭,气候②自然顺畅。饥生阳火③炼阴精,食饱伤神气不升。朝打坐,暮打坐,腹中常忍三分饿。”
【注释】
①尹真人:宋时称道士为真人。《明史》中提到尹真人《性命圭旨》一书。
②气候:气通之候,内炼名词,指内气即将通彻经脉时出现的一种现象。
③阳火:内炼术语,常把子、丑、寅、卯、辰、已六阳时喻作可用武火以进火,故称阳火。
【译文】
尹真人说:“三种欲望,食欲、睡欲、色欲。这三种欲望中间,食欲是最根本的。吃得饱饱的就昏昏欲睡,也常常产生想女色的念头。所以,只可以吃三两分饭,气息自然顺利通畅。腹中饥饿能产生阳气之火,锻炼肾阴中的精气;吃得太饱就会损伤精神元气,不能上升。早上静坐,晚上静坐,腹中常常要忍受三分饥饿。”
《礼记》①曰:“君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君子远庖厨,血气之类弗身践②也。”
【注释】
①《礼记》:儒家经典之一。这段话见于《礼记正义·玉藻第十三》。
②身践:亲身宰杀。践,当作“剪”,宰杀义。
【译文】
《礼记》上说:“君主没有特殊原因不杀牛,大夫没有特殊原因不杀羊,士人没有特殊原因不杀狗、猪。君子远离厨房,不亲自宰杀血气之类的牲畜。”
饮食绅言 九
老子①曰:“射飞逐走,发蛰惊栖,纵暴杀伤,非理烹宰,如斯等罪,司命②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余责,殃及子孙。”
【注释】
①老子:相传春秋时思想家,道家的创始人。一说即老聃,姓李名耳,字伯阳,楚国苦县人,做过周朝的守藏吏。
②司命:掌管人的命运之神。
【译文】
老子说:“射杀飞禽,追逐走兽,发掘冬眠的虫蚁,惊动栖息在树上的鸟类,放任凶狠,无故宰杀烹煮牲畜,如此等等罪孽,司命之神根据他罪恶的轻重,减去他的寿命,寿数尽了,就得死亡。死了后还有余债,会祸及他的子孙。”
裴相国曰:“血气之属必有知,凡有知者必同体。世上欲无刀兵劫①,须是众生②不食肉。”
【注释】
①劫:灾难。
②众生:泛指人类和一切动物。
【译文】
裴相国说:“有血液能呼吸的物种必然有知有识,凡是有知觉的必然有相同的体质。世上要想根除刀兵的灾祸,必须是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不吃肉。”
饮食绅言 十
陶弘景①弟子桓先得道,将超升,弘景问曰:“某行教修道勤亦至矣,得非有过而淹延在世乎?”桓曰:“君之阴功著矣,所修《本草》以虫②、水蛭③为药,功虽及人,而害于物命,以此一纪④之后,当解形去世,署蓬莱⑤都水监⑥耳。”言讫乃去。弘景复以草木之药,可代物命者,著别行《本草》三卷以赎其过。
【注释】
①陶弘景(456—536):南朝齐梁时期思想家、医学家。曾整理古代的《神农本草经》,并增收魏晋间名医所用新药,成《本草经集注》七卷。
②虫:中药名,虻科昆虫复带虻的干燥虫体。
③水蛭:俗名蚂蟥。
④纪:纪年单位,古代以十二年为一纪。
⑤蓬莱:山东地名。⑥都水监:官署名。掌舟船及水运事务。
【译文】
陶弘景的弟子桓先得道,将要飞升成仙时,弘景问他说:“我传教修道也辛勤到极点了,是不是因为有什么过失而滞留在尘世呢?”桓说:“先生的阴功是很显著的。你所修撰的《本草经集注》,用虫、水蛭做药,对人类有功,而有害于物命。再过十二年之后,应当解脱形体逝世,署冥官蓬莱都水监。”说罢就离开了。弘景再以草木类药材,取代有生命的物类,另著别本《本草》三卷行世,来赎罪抵过。
曾鲁公放生,以蚬蛤①之类为人所不恤而活物之命多也。一日梦被甲者数百人前诉,寤而问其家,有惠哈蜊数②者,即遣人放之。夜梦被甲者来谢。
【注释】
①蚬(xiǎn):软体动物,介壳表面有轮状形。蛤(gé):蛤蜊,软体动物。
②:篾篓之不疏者。
【译文】
曾鲁公释放有生物的物种,认为软体动物如蚬蛤之类,人们不怎么怜恤,因而释放蚬蛤,所以被其所救得以活命的蚬蛤很多。一天,梦见披戴盔甲的数百人前来诉说。醒来后问家里人,说是有人送来了几篓子蛤蜊,立即叫人释放了。夜里又梦见披戴盔甲的人来致谢。
饮食绅言 十一
东坡云:“余少时不喜杀生,时未断也。近年始能不杀猪羊,然性嗜蟹蛤,故不免杀。自去年得罪下狱①,始意不免,即而得脱,遂自此不复杀一物。有饷蟹蛤者放之江中,虽无活理,庶几②万一,便不活,愈于煎烹也。非有所觊③,但已亲历患难,不异鸡鸭之在庖厨,不复以口腹之故,使有生之类,受无量怖苦尔。犹恨未能忘味,食自死物也。”
【注释】
①得罪下狱:宋元丰二年,苏轼在湖州任上,突然被捕下狱,罪名是在诗文中“攻击朝廷新法”,即有名的“乌台诗案”。后经营救出狱,贬黄州团练副使。
②庶几:也许可以,表示希望。
③觊(jì):希望。
【译文】
苏轼说:“我年轻时不喜欢杀生,但是还没有戒断。近年来才不杀猪羊,可是生性喜欢吃螃蟹蛤蜊,所以还不免杀生。自从去年因得罪朝廷下了监狱,开始以为难免一死,后来得到释放,于是从此以后不再杀一活物。有人送给我螃蟹蛤蜊的,命人投进江河之中,虽然很难复活,也许有万分之一的希望。即使不活,也比遭受煎烹强些。这样做,不是希图什么,但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患难,与鸡鸭在厨房里等待宰杀也没有两样。所以,不再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让有生命的物类,受到无穷无尽的恐怖痛苦而已。但是还自恨不能忘记口味,因而食用自己丧生的物类。”
东坡与陈季常往来,每过往之际,辄作泣字韵①诗一篇,季常不禁杀,以此讽之。季常既不杀,而里中化之②,至今有不食肉者。皆云:“未死神先泣。”此语使人凄然。
【注释】
①泣字韵:泣,人声,属“缉”韵。
②化之:感化,教化。
【译文】
苏轼与陈季常关系很好,每每交往的时候,总是写一首“泣”字韵的诗,因为陈季常不禁杀生,以此讽刺他。后来,陈季常也不杀生了,同村人受到感化,直到现在还有不吃肉的。都说:“牲口还没有死,神灵先倒哭了。”这句话使人感到凄惨。
饮食绅言 十二
唐张易之①兄弟侈于食,竞为惨酷。为大铁笼置鹅鸭于内,当中起炭火,铜盆贮五味汁②。鹅鸭绕火走,渴即饮汁,火炙痛即回,表里皆热,毛落尽肉赤乃死。昌宗③以其法作驴炙。昌仪用铁镢钉狗四足按鹰鹞,肉尽而狗未死,号叫酸楚不可听。易之过昌仪忆马肠,昌仪从骑铍④肋取肠,良久乃死。后洛阳人脔⑤易之昌宗,肉肥白如熊肪,煎炙而食。打昌仪双脚折,掏取心肝。孰谓无天报哉?
【注释】
①张易之(?—705):唐定州义丰(今河北安国)人,晓音乐,由弟昌宗引荐入侍武则天,历官控鹤监、奉宸令、麟台令,封恒国公。则天晚年,他与弟昌宗等专朝政。神龙元年(705),张柬之等迎中宗复位时被杀。
②五味汁:甜、酸、苦、辣、咸五味。
③昌宗(?—705):即张昌宗,唐定州义丰人。为武则天所宠,累官至春官侍郎,封邺国公。
④铍(pī):两刃小刀。
⑤脔(luán):切成块的肉。
【译文】
唐代张易之兄弟在饮食上非常奢侈,比赛谁最惨毒残酷。做一个大铁笼,把鹅鸭放在里面,笼子中间烧烯一堆炭火,一个铜盆里盛满了调料五味汁,鹅鸭围绕着炭火奔走,渴了就喝五味汁,烧烤痛了就离火堆远一点。到后来里里外外都烤热烤熟,毛落光,肉通红而死。张昌宗也用这种办法烧烤驴子。张昌仪用铁锥钉住狗的四只脚,让老鹰鹞鹰吸食,肉尽了而狗还没有死,号叫的声音酸楚之极,令人不忍听。张易之走访张昌仪,想起要吃马肠,昌仪命人用双刃小刀割开马的肋条取肠,马许久不死。后来,洛阳人切下易之昌宗的肉,肉既肥且白,像熊的油脂,煎烤而食。还打断了昌仪的两腿,掏取出心肝。谁说老天爷没有报应呢?
蔡京①作相,大观②间,因贺雪,赐宴于京第,庖者杀鹌子千余。是夕京梦郡鹌遗以诗曰:“啄君一粒粟,为君羹内肉。所杀知几多,下箸嫌不足。不惜充君庖,生死如转毂③。劝君慎勿食,祸福相倚伏④。”京由是不复食。
【注释】
①蔡京(1047—1126):北宋兴化仙游(今属福建)人,崇宁元年(1102)为右仆射,后任太师,以恢复新法为名,加重剥削,排除异己。创“丰亨豫大”之说,大兴土木,工役繁重,被称为“六贼”之首。后被放逐岭南,死于潭州(今长沙)。
②大观:宋徽宗年号(1107—1110)。
③毂(gǔ):车轮的中心部分,有圆孔,可以插轴。
④祸福相倚伏:《老子》:“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译文】
蔡京做宰相,宋徽宗大观年间,因庆贺瑞雪兆丰年,赐宴蔡京府第,厨师宰杀了一千多只鹌鹑。那天晚上,蔡京梦见郡里的鹌鹑赠诗说:“啄食了你一粒小米,就成了你羹汤里的肉。所杀了的不知道有多少,下筷子时还嫌不够。不惜充实你的厨房,生死轮回就像车轱辘那样转动。奉劝你千万小心不要再吃,要知道老子说得好: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从此以后,蔡京不再食用鹌鹑。
饮食绅言 十三
戴石屏①见烹犊延客者,诗云:“田家茧栗犊,小小可怜生②。未试一犁力,俄遭五鼎③烹。朝来古食指④,妙绝此杯羹。口腹为人累,终怀不忍情。”
【注释】
①戴石屏(1167—?):南宋时人,字式之,号复古。
②生:虚词。
③五鼎:古大夫祭祀用五鼎,谓牛、羊、猪、鱼、麋。
④食指:《左传·宣公四年》:“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
【译文】
戴石屏看见有煮了小牛犊请客的,写诗道:“农家像蚕茧栗子大的牛犊,小小可怜的家伙,还没有试一试拉犁的力气,突然之间被放在五鼎中烹煮。早上,像古时子公那样食指动了,将要尝到妙绝美味的小牛肉羹。口腹之欲是人们的累赘,宰杀烹煮牲畜终于让人怀着不忍的心情。”
佛印①《满庭芳》②词云:“鳞甲何多,羽毛无数,悟来佛性皆同。世人何事,刚爱口头浓。痛把众生剖割,刀头转,鲜血飞红,零炮碎炙,不忍见渠侬。 喉咙才咽罢,龙脑凤髓,毕竟无踪。谩赢得,生前夭寿多凶,奉劝世人省悟。休恣意,击恼阎君,轮回③转,本来面目,改换片时中。”
【注释】
①佛印:宋僧,名了元,号佛印,浮梁人,居金山寺,常与苏轼来往。
②《满庭芳》:词牌名,又名《满庭霜》。
③轮回:佛教指有生命的东西永远像车轮运转一样在天堂、地狱、人间、畜生等六个范围内循环转化,即所谓“六道轮回”。
【译文】
宋代佛印和尚在一首《满庭芳》的词中写道:“世上鱼鳖之类的水族何其多,飞禽走兽也数不清。它们一旦觉悟了,成佛的本性都是相同的。尘世上的人们为什么为了享受口头浓厚的美味,狠心把众生来宰割,刀头一转动,立刻鲜血飞溅,满地通红。把它们的肉切成一小片一小片的,放在火上爆炒炙烤,难道忍心看到它们活受罪。喉咙里才吃罢飞禽走兽的肉,如果想要尝尝龙脑凤髓,终久无法满足那恣意的追求。轻蔑神灵,终将得到生前凶多吉少、夭折丧命的报应。奉劝世上的人要醒悟,不能恣意胡作非为,一旦激恼了阎君,把你打入十八层地狱,下世变成畜生,片时改变面貌。”
饮食绅言 十四
弥勒尊佛①云:“人生在世太无知,日日朝朝真是痴,刀割畜生身上肉,自家面上要添肥。喉咙三寸原无底,何日何年是了期。不顾割他身上肉,犹嫌是肉少精脂。与你黄金十万两,谁肯将刀割自皮。饶却飞禽并走兽,他身也是父娘儿。奉劝诸人观此颂②,慈悲不杀是便宜。偈③曰:‘劝君勤放生,终久得长寿。若发菩提④心,大难天须救。’”
【注释】
①弥勒尊佛:佛教大乘菩萨之一。
②颂:文体之一,有韵。
③偈(jì):佛经中的唱词。
④菩提:佛家名词,指豁然开悟。
【译文】
佛教大乘菩萨弥勒说:“人生在世太没有知识,朝朝暮暮都是那样傻痴。手拿快刀割下牲畜身上的肉,为了把自己养得肥肥胖胖。喉咙三寸深原来是一个无底洞,哪年哪月才是了结的时期。不顾一切割下牲畜身上的肉,还嫌弃这肉缺精少肥不合意。给你黄金十万两,谁肯用刀割自己的皮肉。饶恕这些飞禽飞兽吧,他们也都父母所生的孩子。奉劝诸位看看这首偈子,慈悲为怀不杀牲畜最适宜。偈子说:‘劝你经常放生,终久能够长寿。如果豁然开悟发善心,大难当头老天爷也会救你的。’”
永嘉①云:“慈悲②抚育,不伤物命,水陆空行,一切含识,命无大小,等心爱护,蠢动飞,无令毁损。”
【注释】
①永嘉:唐高僧,即温州永嘉玄觉禅师,俗姓戴,著有《永嘉集》。
②慈悲:佛经谓以爱护心给予众生以安乐名慈,以怜悯心拔除众生痛苦名悲。
【译文】
永嘉玄觉禅师说:“要以慈悲的心肠来对待有生命的物类,不要伤害它们的性命。水中游的,地上走的,空中飞的,这一切物类都有知有识,他们的性命没有大小的区别,都要有相同的慈悲心肠来爱护,随它们蠕动飞翔,不要让它们受到伤害。”
饮食绅言 十五
陈氏戒杀,或问曰:“如六畜①等,我若不杀,他人亦杀之。施之山林,豹狼亦杀之。纵使我不杀亦不能救之矣。”答曰:“六畜等我皆往世作决定杀因,故今受决定杀果,虽佛亦无如之何。故佛教人不杀者,正所以救之也。不作杀业②,则无杀因,若决无杀因,则决不受杀报。若劝得一人不杀,则是救得一人不造杀因,免为畜生。若劝化得千万人不杀,则救得千万人免为畜生,出离三涂③矣。故人能从佛劝化,未闻食肉豹狼能从佛劝化也。”
【注释】
①六畜:马、牛、羊、猪、狗、鸡。
②业:佛教名词。指身、口、意三方面的活动,称为“三业”,身业、口业各有两种性质:一是由言论、行动所表现出来、显而易见的,叫做“表业”;一种是只有潜在思想,未在言行方面表现出来,不能用感官观察和理解的,叫“无表业”。这些又分为善、不善、非善非不善三种。佛教认为业发生后不会消除,它将引起善恶等报应,这是佛教“善恶因果”说的依据。佛教依据未作不起、已作不失的理论,认为事物有起因必有结果,“善因”有“善果”,“恶因”有“恶果”。
③三涂:佛教名词。一火涂,地狱道猛火所烧之处;二血涂,畜生道互相啖食之处;三刀涂,饿鬼道被刀剑等逼迫之处。
【译文】
陈氏戒杀,有人问他:“像马、牛、羊、猪、狗、鸡等六畜,我如果不杀,别的人也杀。放到深山老林,豺狼虑豹也会吃掉。即使我不杀害,但也不能拯救呀!”陈氏说:“马、牛、羊、猪、狗、鸡等以及我等上一辈子作了杀业,就有了决定下辈子的杀因,所以这一辈子受到杀因的果报,虽然是佛也无可奈何。所以,佛教导人们不要杀生,正是为了挽救咱们。不作杀业,就没有杀因,如果没有杀因,就决不会受到杀报。如果能够劝得一人不杀生,就是救得一人不制造杀因,免得下世轮回变成畜生。如果劝得千千万万的人不杀生,就可以救得千千万万的人不变成畜生。这样,就跳出火、备、刀三途了。所以,人们能听从佛的劝化,没有听说食肉的豺狼虎豹能听从佛的劝化。”
道经云:“一切诸众生,贪生悉惧死,我命即他命,慎勿轻视于彼。”
【译文】
道经上说:“一切有生命的各种物类,都贪恋生命害怕死亡,我的生命与他的生命都是一样的,所以千万不要轻视他的生命。”
了了居士云:“体质须还异,灵明本不殊。虽然分贵贱,只是别形躯。苦痛教他死,肥甘助己需。休教阎老断,自想说何如。”
【译文】
了了居士说:“体质虽然还是有差别,但是心灵本来没有什么不同。虽然有贵和贱的区分,不过是为了分别不同的形体躯壳。教它们痛苦地死亡,只是为了满足自己食甘厌肥的需要。不要让阎王来判决,自己想想该怎么办。”
抱一子①云:“杀生恣口腹,罪业足无边。捐财广济人,福德不可论。世人如不信,请观《太上篇》②。有感必有应③,毫发无差焉。”【注释】①抱一子:北宋有武抱一,南京人。又有赵抱一,陕西人。《老子》:“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一,指道,谓守道弗失。②《太上篇》:即《太上感应篇》,大旨在劝善惩恶。③感应:佛教名词。指信仰者之虔诚为能感,佛菩萨之愿力为回应。
【译文】
抱一子道:“宰杀牲口以满足自己口腹之欲,那罪业是大得没有边际的。捐献你的财物来广泛周济贫苦人家,积福积德不可限量。尘世之人如果不相信,请看看《太上感应篇》这部劝善惩恶的书。众生虔诚信佛,多做善事,佛菩萨必然有所回应,丝毫没有差错。”
饮食绅言 十六
宣和①间,富商杨序梦神告曰:“子逾旬当死,若能救活亿万物命可免。”序曰:“大期②已迫,物命有限,未易满数。”神曰:“鱼卵不经盐渍,三年尚可再活,盍图之。”序乃大书神语于通衢壁间,由是人皆知戒,见人杀鱼,就取卵投之江河。如是月余,复梦神曰:“亿万之数已满,寿可延矣!”既而果然。
【注释】
①宣和:宋徽宗年号(1119—1125)。
②大期:指死期。
【译文】
宋徽宗宣和年间,富商杨序梦见神告戒他说:“你十天之后会死的,如果能救活亿万生物的性命,就可以免死。”杨序说:“我的死期已经迫近,能够救活的性命有限,不容易救满亿万的数目。”神说:“鱼卵不经过盐浸渍,三年后尚可复活,为什么不试一试?”于是,杨序大量书写神的话,贴在通衢大街的墙上,于是人人都知道警戒,看到别人杀鱼,就把鱼卵投放江河。像这样一个多月,杨序又梦见神对他说:“亿万的数目已满,你的寿命延长了。”事后果然是这样。
《礼》①曰:“豢豕为酒,非以为祸也。而狱讼益繁,则酒之流生祸也。是故先王因为酒礼,一献②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而不得醉焉,所以备酒祸也。”(以下戒饮)。
【注释】
①《礼》曰:“这一段话见《礼记·乐记》。
②一献:古代祭祀时献酒三次。第一次叫初献爵,第二次叫亚献爵,第三次叫终献爵。
【译文】
《礼记》上说:“饲养牲猪,酿造酒液,是用来祭祀祖先,款待宾客,而不是让小人酗酒闯祸。然而因酒导致狱讼日益频繁,却是因酒的流传产生的祸端。因此,先王制订酒的礼节,在祭祀时行初献爵的礼节,宾主百拜,整日喝酒也不醉,先王制酒礼防备因酗酒而产生的祸端。”
饮食绅言 十七
陈公子完①奔齐,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②其夜。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齐桓公饮管仲③酒,仲弃其半曰:“臣闻酒入舌出,舌出言失,言失身弃,臣以为弃身不如弃酒。”
【注释】
①陈完:即田敬仲,春秋时齐国大夫。陈厉公之子,齐桓公十四年(前724),陈国内乱,他出奔到齐,被桓公任为工政。其后代逐渐强大,传至田和,终于夺取齐国政权。
②卜:占卜,古人用火灼龟甲,以为看了到那灼开的裂纹就可以推测出行事吉凶。
③管仲(?—前645):春秋初期政治家,名夷吾,字仲。由鲍叔牙推荐,被齐桓公任命为相,尊称“仲父”。帮助齐桓公以“尊王攘夷”相号召,使之成为春秋时第一霸主。
【译文】
陈国的公子完出奔到齐国,喝了齐桓公赐宴的酒,非常高兴。桓公说:“点起火把,咱们作长夜之饮。”陈完推辞说:“臣下我占卜了白天的吉凶,却没有占卜晚上的吉凶。君子说:‘饮酒是用来完成礼节,不应该过分沉溺合乎礼义。’”齐桓公赐酒给管仲,他喝一半,留下一半,说:“臣下我听说,喝了酒就话多,话多就容易失言,失言就会丧身。臣下认为,与其丧身,不如不喝酒。”
邴原①旧能饮酒,以荒思废业断之,八九年酒不向口。
【注释】
①邴原:后汉朱虚(今山临朐东南)人,为曹操五官将长史。闭门自守,非公事不出。
【译文】
邴原本来会喝酒,因荒废思考与事业而戒了酒,八九年来从不沾酒。
饮食绅言 十八
陶侃①饮酒有定限,常欢有余而限已竭。或劝少进,侃凄怅良久,曰:“年少曾有酒失,亡亲见约,故不敢逾。”
【注释】
①陶侃(259—334):东晋政治家,任荆州刺史,征西大将军。
【译文】
陶侃喝酒有一定限量,常常喝酒喝得正高兴,就限量不喝了。有人劝他再喝一点,陶侃悲凄怅恨了好一会儿才说:“年轻时因为喝酒的过失以致父母双亡,所以约束自己,不敢饮酒过量。”
刘玄明①为山阴②令,告新尹③曰:“作县唯日食一升饭,莫饮酒,此为第一策。”
【注释】
①刘玄明:南齐临淮人。
②山阴:今浙江绍兴。
③尹:州、县长官。
【译文】
刘玄明当山阴县县令,劝告新上任的县官说:“做县令,只有每天吃一升米的饭,不要喝酒,这是第一个好办法。
饮食绅言 十九
王肃①家诫曰:“凡为主人饮客,使有酒色而已,无使至醉。若为人所强,必退席长跪②,称父戒以辞之。敬仲③辞君,而况于人乎?”
【注释】
①王肃(195—256):三国时经学家。
②长跪:直身而跪。古人席地而坐,两膝踞地,臀部着足跟。跪则伸直腰股,以示庄重,故称。
③敬仲:即陈完,见前注。
【译文】
王肃在家里告诫子弟说:“凡是做主人请客喝酒,只要使客人面带酒色(微红)就行,不要让他喝醉了。如果出门被人强迫喝酒,一定要退出桌席,直身长跪,以父亲的训戒推辞。陈完尚且推辞齐桓公的劝酒,何况咱们这些平常人呢!”
高允①被敕②,论集往世酒之败德者以为《酒训》③,孝文④览而悦之。
【注释】
①高允(390—487):北魏渤海(今河北景县)人。文成帝时位至中书令,前后经历五帝,历任要职达五十年。
②敕:皇帝的诏令。
③《酒训》:北魏高允著,集论酗酒的教训。
④孝文:北魏孝文帝拓跋宏(467—499)。
【译文】
高允得皇帝的命令,收集论述过去因饮酒而败坏道德的事迹而作了《酒训》一书,北魏孝文帝浏览后非常喜欢这本书。
饮食绅言 二十
柳①戒子弟曰:“崇好优游,耽嗜曲蘖②,以衔杯为高致,以勤事为俗流。习之已荒,觉已难悔。”
【注释】
①柳(pǐn):唐华原人,任吏部寺郎,御史大夫。
②曲蘖:酒母。
【译文】
柳告戒子弟说:“向往喜好悠闲自在的生活,沉溺于饮酒作乐,认为嘴里衔着酒杯有高雅的情趣,认为勤勤恳恳工作太俗气了。如此习以为常,荒废事业,即使觉悟了,也难以悔改。”
范公质诫子曰:“戒尔勿嗜酒,狂药非佳味,能移谨厚性,化为凶险类。古今倾败者,历历皆可记。”
【译文】
范质告诫儿子说:“你不要有饮酒的嗜好,酒是使人发疯的药,不是美味,它能变忠厚谨慎为凶恶狠毒。从古至今因酒而失败的不可胜记,都历历在册。”
陈①有斗余酒量,每次不过五爵②。虽会亲戚,间有欢适,不过大白③满引,恐以长饮废事。每日有定课,自鸡鸣而起,终日写阅,不离小斋,倦则就枕,既寤即兴,不肯偃仰枕上。每夜必置行灯④于床侧,自提就案,不呼唤使者。
【注释】
①陈(guàn):北宋沙县人,号了翁,曾任谏官,极言蔡京不可用。
②爵:古代酒器。
③大白:酒杯名。
④行灯:行路所携之灯。
【译文】
陈有斗余的酒量,但每次喝酒不超过五杯。虽然与亲戚会面,也有喝得高兴的时候,不过用大白杯满满地喝一杯,恐怕喝多了废驰正事。他每天有一定的学业功课,从早上开始,整天写作阅读,从不离开小书斋,累了就在枕头上躺一躺,醒来后就立刻起来,不肯在枕上翻来覆去。每晚必定把行灯放在旁边,自己提到桌子边,从来不呼叫供使唤的下人。
饮食绅言 二十一
张文忠公①饮量过人,太夫人年高,颇忧之。贾存道②虑其以酒废学生疾,示以诗曰:“圣君恩重龙头选③,慈母年高鹤发垂。君宠母恩俱未报,酒如成病悔何追?”文忠自是非对亲客不饮,终身不至醉。
【注释】
①张文忠公:张居正(1525—1582),明政治家,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明嘉靖进士,后为一代名相。
②贾存道:未详。
③龙头选:龙头,科举及第者之首位,即状元。
【译文】
张居正的酒量过人,他的母亲年事已高,非常替他担忧。贾存道害怕他饮酒过量而荒废正事,写诗以示劝戒说:“圣明的君主恩典隆重,科考时将你钦点为第一;你慈祥的母亲年事已高,白发苍苍垂在她的两鬓。君王的宠信,慈母的恩惠都没有报答,如果饮酒过量成了病,那将追悔莫及啊!”从此以后,张居正不是招待亲友和客人不喝酒,终其一生没有喝醉过。
北齐文宣①与左右饮,曰:“快哉大乐。”王②曰:“长夜荒饮不悟,国破亦有大苦。”帝默然。
【注释】
①文宣:北齐文宣帝高洋。
②王:北齐狄那人,字师罗。兴和中为奉朝郎,终官侍中。
【译文】
北齐文宣帝高洋与左右臣下一起喝酒,说:“喝得痛快,真高兴!”侍中王说:“长夜饮酒,荒废政事而不醒悟,将来城破国亡,要吃大苦头的!”高洋听了默不作声。
饮食绅言 二十二
商受①沈酣,上天降丧。羲和②酒荒,胤侯③阻征。郑大夫伯有④掘地筑室为长夜饮,子皙⑤伐而焚之,死于羊肆。楚子反⑥为司马,醉而寝,楚王欲与晋战,召之辞以心疾,王径入幄⑦,闻酒臭曰:“今日之战,所恃者司马,而醉若此,是亡吾国而不恤吾众也。”射杀之。周⑧故人与饮酒大醉,腐胁而死。灌夫⑨酒酣骂座,武帝时伏诛。故裴日休(10)目酒之道:上为淫溺所化,化为亡国;下为凶酗所化,化为杀身。
【注释】
①商受:即商纣,亦称帝辛,商代最后的君主。
②羲和:夏朝仲康时代,羲氏和氏掌天地四时,因沉湎于酒,昏迷天象,未能预报日食,康仲命胤侯征伐治罪。
③胤侯:夏时胤国之君。
④伯有:春秋时郑大夫良宵,字伯有。
⑤子皙:春秋鲁伯虔,字子皙。
⑥子反:春秋楚公子侧,字子反。
⑦幄:篷帐。
⑧周(269—322):字伯仁,晋汝南安成(今属河南)人。渡江后官至尚书左仆射,因经常酒醉不醒,被人叫做“三日仆射”。
⑨灌夫(?—前131):西汉颍阴(今河南许昌)人,在平定吴楚七国之乱时,以功任中郎将,后因酒后骂座,得罪丞相田,被族诛。
(10)裴日休:未详。
【译文】
商纣王沉湎于酒,老天爷降罪叫他灭亡。夏朝羲氏、和氏因酒废事,帝仲康命胤侯讨伐他们。郑国的大夫良宵挖地筑室,作长夜之饮,子皙讨伐他,把他烧死在羊肆之中。楚国司马公子子反,喝醉了酒躺在床上睡觉,楚王准备与晋国打仗,召见子反,子反以患了心脏病而推辞。楚王径直来到子反的帐篷里,闻到了酒气,说:“今天这场战争,我们所依仗的是你带兵的司马,却醉成了这样,这是让我亡国而且也不爱惜我的民众呀!”于是把子反射死。晋代周与老朋友喝酒大醉,后来两胁腐烂而死。西汉灌夫喝酒醉后骂座,得罪了丞相田,武帝时伏诛灭族。所以,裴日休看到喝酒的规律:主上沉迷于酒,就会亡国;臣下酗酒,就会丧身。
元右相阿沙不花①,见武帝②容色日悴,谏曰:“八珍③之味不知御④,万金之身不知爱,惟曲蘖是好,嫔⑤是眈,是犹两斧伐孤树,未有不颠仆者。次年帝崩,寿三十一。
【注释】
①阿沙不花:元康里国王族,年十四入侍世祖,武宗时累官知枢密院事,卒谥文忠。
②武帝:指元武宗孛儿只斤温海山(1306—1311)。
③八珍:八种珍贵食物,后世以龙肝、凤髓、豹胎、鲤尾、炙、猩唇、熊掌、酥酷蝉为八珍。
④御:对帝王所作所为及所用物的敬称。⑤嫔:宫中女官名。
【译文】
元代的右宰相阿沙不花,看到元武帝的脸色日益憔悴,就劝谏道:“八种珍贵的食品您不知道吃,万金贵体您不知道爱惜,单单是喜欢喝酒,沉溺于女色,这好比是两把斧头砍伐一棵孤树,没有不倒下来的。第二年,元武帝就死了,只活了三十一岁。
饮食绅言 二十三
经云:“若常愁苦,愁遂增长。如人喜眠,眠则滋多。贪淫嗜酒,亦复如是。
“酒失最上破坏善法①,宁以利刀断于舌根,不以此舌说染欲事。
“喜饮酒醉,堕沸屎泥犁②之中,罪毕得出,生猩猩中,后得为人,顽无所知。
“善来比丘③,证阿罗汉降伏毒龙,后饮浆中酒大醉,遂失神通,不能降鳝,岂复能降龙也。”
【注释】
①善法:佛家语,五戒十善为世间善法。
②沸屎泥犁:佛家语,地狱。
③善来比丘:佛家语。由当人之愿力与佛之威神力,佛向愿出家之人称善来比丘。
【译文】
佛经上说:“如果常常愁苦,愁苦就会逐渐增加。如果一个人贪睡,那么越睡就瞌睡越多。贪恋美色和嗜好喝酒,也会这样。
“饮酒最大的过失是破坏善法,宁肯用利刀割断舌根,而不用这舌头说染酒欲的事。
“喜欢喝酒而沉醉,最后将堕入沸屎泥犁的地狱之中,赎罪完了,还要降生于猩猩等畜生之中,再世变成人,也愚顽无知。
“善来比丘证实阿罗汉能降伏毒龙,后来喝醉了酒,就丧失了神通,连鳝鱼也降伏不了,哪里还能降伏毒龙呢?”
洪州①廉使②问马祖③曰:“吃酒肉即是,不吃即是?”祖曰:“若吃是中丞禄,中吃是中丞福。”
【注释】
①洪州:治所在今江西南昌。
②廉使:肃政廉访使。
③马祖:僧名。《景德传灯录》:江西道一禅师,俗姓马,故称马祖,住南康龚公山。
【译文】
洪州廉访使问马祖说:“是喝酒吃肉好,还是不吃喝好?”马祖说:“如果吃,是中丞你的俸禄厚;不吃,是你中丞的福分好。”
崇真宫道士龚尚贤饮烧酒过多,向卧吹灯,引火入喉中烧死。大抵酒皆有火,非但烧酒也。母族曹翁居京师,九十余,步履如壮,人问其量,酒涓滴不饮,可知酒之能损寿矣。
【译文】
崇真宫的道士龚尚贤,喝烧酒过量,躺在床上吹灯,把火引入了喉咙,结果被烧死了。大概所有的酒中都隐藏着火(酒精),不仅仅是烧酒。我母亲的族人曹翁住在京城,九十多岁了,走起路来还和青年人一样,别人问他的酒量,说是滴酒不沾。由此可知,喝酒有损人的寿命。
饮食绅言 二十四
活人心①云:“酒虽可以陶情性,通血脉,然招风败肾,烂肠腐胁,莫过于此。饱食之后,尤宜戒之。饮酒不宜粗及速,恐伤破肺。肺为五脏之华盖,尤不可伤。当酒未醒,大渴之际,不可吃水及啜茶,多被酒引入肾脏,为停毒之水,遂令腰脚重坠,膀胱冷痛,兼水肿、消渴、挛②之疾。”
【注释】
①活人心:未详。
②挛:腿部痉挛。
【译文】
活人心说:“酒虽然可以陶治性情,疏通血脉,然而却招致风邪,败坏肾脏,糜烂大小肠,腐坏两胁,没有比这更厉害的。饱食之后,尤其应该戒除。喝酒不宜过量,不宜太快,恐怕伤害破裂肺叶。肺脏是保护五脏的华盖,尤其不可损伤。当喝醉了酒还没有苏醒时,口中大渴,不可以吃水喝茶,茶水往往被酒引入肾脏,成了滞留有毒的水,就会让腰腿沉重,膀胱发冷疼痛,兼得水肿、消渴、脚痉挛的毛病。”
金仁山①曰:“夫人敬②则不纵欲,纵欲则不敬。商之君臣一本于敬,举天下之物不足以动之,况敢荒败于酒乎?”
【注释】
①金仁山:金履祥,元兰溪(今浙江境内)人,字吉甫,号文山先生,为一代名儒。
②敬:谨慎。
【译文】
金仁山说:“一个人小心谨慎,就不会放纵自己的欲望,放纵欲望,就不会小心谨慎。商代的君臣如果本着小心谨慎的态度治天下,天下所有的东西都不会使他们动心,何况竟敢荒疏政事而败坏于喝酒吗?”
饮食绅言 二十五
薛文清①曰:“酒色之类,使人志气昏酣荒耗,伤生败德,莫此为甚。俗以为乐,余不知果何乐也。惟心清欲寡,则气平体胖,乐可知矣!”
【注释】
①薛文清:明代薛号。
【译文】
薛文清说:“喝酒和近女色,能使人意志消沉,精神萎靡,伤害性命,败坏道德,没有比这个更厉害的了。世俗之人以此为欢乐,我不知道果然有什么欢乐的。只有清心寡欲,才会心宽体胖,这种欢乐才可想而知了。”
杀生崇饮,口腹类也,故附列焉。或曰:“天地生物养人,先王①为酒合欢②,儒者所不禁也。二戒之示,几逃禅③矣,如废礼何?”嗟夫,舜德好生④,禹疏仪狄⑤,圣人未始不戒也。即不能然,若东坡食自死肉,陶侃饮有定限,何如必以此为迂论迦谈而漫不知检,是假归儒之名,以文其肆无忌惮之行也而可乎?
【注释】
①先王:先圣王。
②合欢:《礼记·乐记》:“故酒食者所以合欢也。”欢聚,联欢。后多指男女结合。
③逃禅:逃出禅界。
④舜德好生:谓舜有好生之德,言其有秉其仁义而爱惜生命的美德。
⑤禹疏仪狄:《国策·魏策二》:“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
【译文】
杀牲畜,重饮酒,属于口腹这一类,所以附带列出。有人说:“天地之间生长万物来养育人类,先代圣王创造了酒为人们联欢聚会之用,儒家读书人也不禁止。戒酒戒杀这两项所显示的,几乎类似逃禅了,岂不废除了礼仪吗?”唉!舜有不忍杀生的美德,禹能疏远善造美酒的仪狄,说明圣人未始不戒酒戒杀生。即使不能这样,像苏轼那样只吃已死的肉,陶侃饮酒有限量,又何必作这样固执不切实际的议论,而不加检点,这是假借归从儒家的名义,实则是用以文饰他们肆无忌惮地饮酒杀生的行为,这样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