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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生命观

 王春华

老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在《道德经》著作中主张“无为”、“不争”、“虚静”的生命观。为我们后人更好地处理自我关系、自我和他人之间的关系、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一、老子的生命哲学
老子《道德经》以“道”为视域,其终极目的在于对生命问题进行探讨,进而寻求解决生命问题的路径。《道德经》全书紧紧围绕生命问题,以形而上学的思维展开思考,从而构成了一种具有个性特征的生命哲学理论体系。《道德经》的生命哲学体系,主要包含了生命之源、生命之用、生命之知、生命之在等内容。
第一,生命之源,即探讨生命的本源问题。老子在其《道德经》中以其独特的思维对生命本源问题进行了解释,老子的生命哲学将“道”作为宇宙万物产生的总根源,认为道的运动构成了生命的整体运动,在道的千变万化的运动过程中孕育了生命,宇宙万物生生不息的生命源头就是道,整个宇宙之中的全部生命都是由于道的变化而化生的,在宇宙的大道之中不断地展现了生命的形态。
第二,生命之用,即探讨生命的功用问题。老子认为,道是生命的本源,其在化生自然万物之中,通过柔弱胜刚强、无为自然的方式演化了生命,促使宇宙之中生命系统的变化。老子认为,在生命化生的具体过程当中,道作为其根源性,是通过德来体现的。《道德经》中将“道”排于第一、“德”排在第二,即表明道具有本源性、根源性的作用,具有本体的地位,而道总是通过德予以体现彰显,表明德在老子生命哲学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概而言之,道是生命之源,而德是生命之用,道、德共同构成了生命化生的全部历程。
第三,生命之知,即探讨生命的能量运动问题。按照老子生命哲学的观点,万物产生的本源是道,而德是生命运动变化的功能。那么,我们如何去把握生命的产生、运动变化的过程呢?对此问题,老子生命哲学突出了生命之知的作用。
第四,生命之在,即讨论生命的各种存在方式。老子《道德经》中非常注重生命的存在方式,其中对圣人的存在方式通过大量的笔墨予以描绘。《道德经》共81章,而其中有26章、31处论述了圣人的存在方式。老子认为,圣人是生命的一种特殊的存在方式,圣人能够深刻地体悟“道”,并且和“道”达到一种相合的境界。
二、老子的“无为”生命方式
《道德经》构建的生命哲学中要表达的一个重要观念是“无为”。老子认为,“无为”就是一种效法自然、能够长久“死而不亡”的生命存在方式。对此,学者陈鼓应说:“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应该顺任它自身的情状去发展,不必参与外界的意志去制约它。事物本身就具有潜在性,不必由外附加。因而,老子提出‘自然’观念,来说明不加一毫勉强作为的成分而任其自然伸展的状态。而‘无为’的观念,就是顺从自然而不加以人为的意思。这里所说的‘人为’含有不必要的作为,甚或含有强作妄为的意思。”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故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针对“自然”而发表的老子独特的观点,在老子认为,不仅要“道法自然”,天、地、人均应效法“自然”。正因“道法自然”,所以,“道”就是以其自身的状况为依据的,“道”内在的原因决定了自身的运动和存在,不必依靠外在其他的原因。在老子的人生哲学和社会政治学中,均以自然作为最高的价值取向。按照“自然”的价值取向,老子认为,统治者要治理好、管理好一个国家就应该通过自然的方式、而不是妄为的方式进行统治,“治大国、若烹小鲜”,以烹小鲜比喻国家治理,只能悉心细心治理,绝不能妄为。对于人生态度,老子主张以“朴素”的态度、“复归于朴”的状态对待,认为一个人要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的大智慧在于真实、纯朴,以自然天性对待人生,这才是人生修养的最终理想状态。
三、老子的 “不争”生命方式
“夫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对于生命的存在方式,老子还主张“不争”,这和“无为”的生命存在方式之间具有密切关联,而在本质上、内涵上却又不完全相同。老子主张,生命应该主动倾向于“柔弱”而非“强梁”。对于“柔弱”,老子在《道德经》说:“弱者道之用”,同时还说:“绵绵若存,用之不勤。”在老子的观点看来,在创生“道”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状态特征就是“柔弱”,而正因为其具有“柔弱”的特点,才能够绵延不绝,发挥无穷无尽的作用。老子认为,“柔弱”是“道”的存在方式,所以同时也是生命的一种合理的存在方式。对此,老子在《道德经》中评价说:“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老子的观点始终坚持认为,自然界、人类社会当中,凡是外表“坚强”的事物,均是没有生命力的。相反地,那些从外表上看来好像非常柔弱的事物,却具有十分强大的生命力,实际上是充满了生机活力的,此种看似“柔弱”却无坚不摧和充满活力的代表就是水。为此,老子总结说,生命力的标志在于“柔弱”。
老子认为,“柔弱”既然是生命力的代表,其自然具有莫大的好处。对此,老子还是以“柔弱”的代表,即水这种物质来比喻和说明。老子说,天下没有比水更为柔弱的了,但是水却能够无坚不摧、以柔弱胜刚强。水之所以能够以柔弱胜刚强,是由于水具有柔弱和坚韧的品质,“水滴石穿”正说明了这个问题,成为坚韧精神品质的象征。在水的柔弱的水滴的长久坚持之下,看似十分坚硬的石头,最后被水滴穿破,水以其柔弱和坚韧打败了坚强无比的石头。凡是那些看上去非常柔弱、不坚强的万事万物,其具有内敛的品性,非常富有韧性、坚持性。而那些看上去非常强大、非常刚强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非常外溢和凸显,将自己的一点点能量暴露于众生之前,所以并不能持久。所以,我们不能将柔弱和“懦弱”相提并论,所谓“柔弱”,在看似非常软弱的表面之下蕴藏的却是坚韧无比的良好品质,所以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大”,是那些看似“刚强”的事物远不能相比的。
四、老子的“虚静”生命方式
老子认为,万事万物的根源在于“虚”、“静”的状态,在《道德经》中提出“致虚极,守静笃”的观点。老子所处的时代,是世事纷争搅扰不断、让人不得安宁的时代,在那么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老子提出了“虚”、“静”的主张,是有其针对性的,只有人们主动去追寻“虚”和“静”的生命存在方式,才能获得内心一点点宁静,以“致虚守静”的精神状态,不要过多地去考虑那些自己无能为力的事情,这样的做法反而能够更好地实现生命的价值。老子认为,道本身就处于一种“虚”的状态。但是,老子所指的“虚”并非表示一无所有的状态,而正因其“虚”,所以蕴藏了无穷无尽的创造元素,成为万事万物产生的源头,正是“虚”体现出了“道”的作用具有不可穷尽性。
老子谈论“道”的特征,目的在于对生命的存在方式进行论证,认为“道”以“虚”的方式存在延续并产生万事万物,人类的生存方式也应该效仿“道”,将“虚”作为人的生命存在方式。老子认为,所谓“虚”的生命存在方式,也就是一种淡泊、朴素的精神状态,一种宁静的心境。其实,老子非常清晰并深刻地认识到,现实世界是一个有欲的世界,芸芸众生各怀自己或多或少的欲望,人人均追求财货利色,但最终的结果导致了人和人之间、国家和国家之间各种斗争更加残酷,给人类自身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为了对各种利益进行调整和维护社会秩序,国家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政策法令,但是也促使人们更加虚伪狡诈,利用政策法律的漏洞行不仁不义之事。由于人们试图从外界满足更多的欲望,人们的贪欲越多,社会之中的冲突与矛盾也就越突出和强烈。
老子认为,天下万事万物纷繁复杂、千状万态,最后均要返回到自己的本根,即一种虚静的状态。据此,老子主张效法自然和天道,面对世间五颜六色的人事纷争、争名夺利,以一种虚静的状态面对为宜。只有如此,才能让人们在人世间生存处世不妄为、不乱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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